时间:2022-09-20 09:45
我是硕士毕业,大家请看我的亲身经历:
大家好,我是一名2009年毕业于山西医科大学的硕士研究生,今年毕业时与山西省临汾市人民医院签订了就业协议,在签订时医院收了我三千元钱的保证金。但是迄今为止我们所有被该医院招聘的学生都没能上班。
目前该医院正在评估三甲,开始时他们说因为三甲评审,我们暂时不能进入医院,经过长时间的等待,终于,三甲评审结束,但是等来的结果却是:我们不能上班。原因是,我们签订的就业协议是非法的。我们所有的人为之震惊和愤慨。我现在要提出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我们与医院所签订的协议是全国医学院校统一发布的就业协议,这有问题吗?我们所签订的协议上有临汾市卫生局、临汾市人民医院及山西医科大学的公章,如果有问题那么这些公章医院是怎么盖上去的?
第二,在签协议时,医院收了我们三千元的保证金,在三甲评估近尾声时,突然退给我们,随后的说法是我们的协议是非法的。那么,这三千元是怎么回事。难道当初怕我们违约他们收了钱,说是如果违约就不退了,那现在是不是他们违约,不但不赔偿损失,还说我们的协议是非法的。目前,医学毕业生本来就不好找工作,耽误了我们宝贵的就业机会,使我们平白无故的由应届毕业生变成了往届毕业生,使我们很难再找到好的医院了
第三,如果早不想接收我们这批学生,为什么非得拖到三甲评估结束后,说我们的协议是非法的,这中间是否有欺诈行为?
这是我的亲身经历,希望给大家做参考,而且,应届的学弟学妹们,当你们要签一所医院时一定要三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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