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传染病医院(聊城市肿瘤医院)始建于1953年,是聊城市及周边地区防治肿瘤、肝病、胸部疾病的专业医院,兼具内、外、妇、儿科综合医院治疗优势,是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公立专科医院。
根据医院岗位需求和发展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共聊城市委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水城优才”工程激活人才制度效能的意见(试行)》(聊发[2020]14号)、《关于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通知》(聊人社发[2020]4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我院2022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专业对口、注重能力的用人方向,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选拔适应岗位需求和能够带动医院学科发展的高层次人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身体健康,应聘人员应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72年9月5日以后出生);具有五年以上科室主任或副主任科室管理经验的,可适当放宽年龄,离退休年龄不得超过5年;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此次高层次人才引进为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不能应聘的情形:
(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2)现役军人;
(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须回避的情形;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在职人员应聘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应聘人员,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报考,并出具书面证明后,可以应聘。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2年9月5日为截止日期。
三、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四、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9月6日上午8:00—2022年9月8日下午17:00
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登录聊城市传染病医院(聊城市肿瘤医院)官网(http:// 登录查看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