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9 18:03 阅读:340次
第一单元 总论
细目一 方剂与治法
方剂与治法的关系:
治法是在长期临床积累了方药运用经验的基础上, 在对人体生理病理等理论认识不断丰富、 完善过
程中逐步总结而成, 是后于方药形成的一种理论。
治法是指导遣药组方的原则, 方剂则是体现治法的主要手段, 故云“方从法出, 法随证立” 。 方剂
与治法之间的关系是相互为用, 密不可分的, 具体表现为“以法组方” “以法遣方” “以法类方” “以
法释方” 等四方面, 而这四方面又可以简单概括为“以法统方” 。
常用治法: 汗、 吐、 下、 和、 温、 清、 消、 补
1. 汗法 汗法主要治疗外感六淫之邪所致的表证。
2. 吐法 通过涌吐的方法, 使停留在咽喉、 胸膈、 胃脘的痰涎、 宿食或毒物从口中吐出的一类治法。
易伤胃气, 故体虚气弱、 妇人新产、 孕妇等均应慎用。
3. 下法 通过泻下、 荡涤、 攻逐等方法, 使停留于胃肠的宿食、 燥屎、 冷积、 瘀血、 结痰、 停水等
从下窍而出, 以祛邪除病的一类治法。
4. 和法 和法是通过和解或调和的方法, 使半表半里之邪, 或脏腑、 阴阳、 表里失和之证得以解除
的一类治法。 适用于邪犯少阳、 肝脾不和、 肠胃不和、 气血营卫失和等证。 和法分类较多, 主要有和解
少阳、 调和肝脾、 调和寒热等。
5. 温法 通过温里祛寒的方法, 以治疗里寒证的一类治法。 里寒证有部位浅深、 程度轻重的差别,
故温法又有温中祛寒、 回阳救逆和温经散寒的区别。
6. 清法 通过清热、 泻火、 解毒、 凉血等方法, 以清除里热之邪的一类治法。 适用于里热证、 火证、
热毒证, 以及虚热证。
7. 消法 通过消食导滞、 行气活血、 化痰利水、 驱虫等方法, 使气、 血、 痰、 食、 水、 虫等有形之
邪渐消缓散的一类治法。
8. 补法 通过补益人体气血阴阳, 以治疗各种虚弱证候的一类治法。
细目二 方剂的组成与变化
方剂的组成原则
方剂的组成方法有君臣佐使配伍、 气味配伍、 升降开阖配伍等。
君臣佐使配伍:
1. 君药 针对主病或主证起主要治疗作用的药物。 是方中不可或缺, 且药力居首的药物。
2. 臣药 有两种意义。
①辅助君药加强治疗主病或主证的药物
②针对重要的兼病或兼证起主要治疗作用的药物
3. 佐药 有三种意义。
(1) 佐助药: 协助君、 臣药以加强治疗作用, 或直接治疗次要兼证。
(2) 佐制药: 用以消除或减弱君、 臣药的毒性, 或制约君、 臣药峻烈之性的药物。
(3) 反佐药: 病重邪甚时, 可能拒药时, 配伍与君药性质相反而又能在治疗中起相成作用的药物。
4. 使药 有两种意义。
(1) 引经药: 用以引领方中诸药至病所或特定部位的药物。
(2) 调和药: 用以调和方中诸药的药物。
方剂的变化形式:
1. 药味加减的变化
这种变化主要用于临床选用成方, 其目的是使之更加适合变化了的病情需要。 针对某一具体成方之
药味加减的变化, 是指在君药不变的前提下, 加减方中其他药物, 以适应一些次要兼证的需要。 一般有
两种情况: 一是佐使药的加减, 二是臣药的加减。
2. 药量增减的变化 药物的用量直接决定药力的大小。 当方剂的药物组成相同, 而用量不相同时,
会发生药力变化, 其结果可以是单纯的方剂药力大小的改变, 也可以导致药物配伍关系及君臣佐使的相
应变化, 从而改变方剂的功用和主治证候。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专业
深耕医疗行业9年精准
海量医疗行业人才便捷
求职顾问一对一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