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是李嘉诚基金会捐资兴建的一所省属公立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医院组建了以院本部为核心、涵盖一级到三级医疗机构的紧密型医联体,由汕大附一院、汕头潮南民生医院、汕大附一院龙湖医院、汕大附一院龙湖妇幼保健院、汕大附一院濠江医院(含河浦医院)、汕大附一院全科医学分院、汕大附一院心血管病医院、汕头国瑞医院、汕头口腔医疗中心及揭阳浩泽医院等多家医疗机构以及9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同组成。2018年6月入选广东省高水平医院建设“登峰计划”,成为全省首批9家重点建设单位之一。2021年“中国地级城市医院·竞争力100强”排行榜中列第6位。因发展需要,拟招聘如下岗位:
一、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三批)岗位表》;博士学位人员不受招聘岗位及名额限制。对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医联体总医院所有在职员工及原医联体总医院员工离职不满6个月的人员;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一)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相关证书扫描件电子版和《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公开招聘(第二批)报名表》(见附件2)发送至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人事科电子邮箱: 登录查看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