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中心 > 招聘公告 >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市直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2023年公开招聘162名工作人员公告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市直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2023年公开招聘162名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23-03-21 00:00

根据《2023年呼伦贝尔市市直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现将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162名工作人员。详情请阅读《2023年呼伦贝尔市市直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

本次公开招聘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有关规定,部分岗位定向招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规定时限内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最低服务期2年)以及兼通蒙古语言文字人员、高校毕业生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兼通蒙古语言文字人员是指熟练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并能开展公务的人员。

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1)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择业期内(择业期为2年,指2021年度、2022年度)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2202111日至202312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327日(不含)至2005327日(含)期间出生的;

6.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应为20231231日前,其他资格条件取得时间要求一般应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

9.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10.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在报名开始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凡是到报名开始日,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或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入编制)的,不能再应聘项目人员岗位,只能应聘其他岗位。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当年12月底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通过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报名,不支持手机、平板电脑登录网站报名,报名网站为呼伦贝尔人才网(网址:www.hlbrrc.com.cn)

报名时间:20233279:00—202333117:00

初审时间:20233279:00—20234117:00

交费时间:20233279:00—20234124:00

改报时间:2023439:00—20234312:00;

改报审核时间:2023439:00—20234312:30;

报名交费结束后,交费人数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或取消开考。已经交费且被取消开考岗位的人员,可在改报时间段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或放弃报名,对于放弃报名的应聘人员笔试结束后适时退费。

2.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招聘岗位信息表》中的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填写《2023年呼伦贝尔市市直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应聘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查通过。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工作简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服务期。未就业经历: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应聘人员须用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报名,且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3.笔试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的应聘人员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选择蒙古语言文字试卷(部分内容加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必须用蒙古语言文字作答。对同一科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应聘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的应聘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文字作答,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

5.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应聘资格等处理。

6.《招聘岗位信息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有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专业的,同时要如实填写相应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提示:资格复审、考察等环节还要作深入、具体审查,请应聘人员认真对待,慎重选择应聘岗位)。

(二)资格初审

1.报名与资格初审工作同步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部门在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后的1日内(改报为当日1230前)提出审查意见。

2.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3.报名结果的确认

1)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应在网上银行进行交费,笔试收费120元(报名费每人20元,每科考务费50元),交费成功即确认完成报名。完成报名的人员须及时打印报名表以备资格复审环节使用。在交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2)符合报考费减免的采取先交后退方式进行。笔试缺考的人员不再退费。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乡低保家庭的应聘者以及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免交报考费。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减半收取报考费。这三类应聘者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从报名网站下载填写《减免报考费申请表》,并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标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城乡低保家庭的应聘者可通过蒙速办移动端APP实现低保、特困信息查询,并打印查询截图。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的应聘者需提供所在旗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出具的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证明、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复印件。由本人(或他人代办)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到呼伦贝尔市人才服务和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呼伦贝尔市民生大厦一楼大厅B2号窗口),进行审核确认办理退费手续。对减免费用的应聘人员,由呼伦贝尔市人才服务和人事考试中心通过网上银行将所交纳费用自动退到应聘人员交费的银行卡里。

四、笔试

(一)笔试开考比例为1:3,即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交费人数之比。

(二)笔试时间为202357日上午。笔试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务于2023549:00579:00前,登录呼伦贝尔人才网(网址:www.hlbrrc.com.cn)自行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

(三)笔试科目: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2科,满分分别为150分。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

(四)笔试政策加分。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请应聘人员认真填写《报名表》,凡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

(五)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政策加分。

(六)公布笔试总成绩

笔试总成绩适时在呼伦贝尔人才网上公布,应聘人员只能查询本人成绩信息。笔试结束后,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呼伦贝尔市市直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并在呼伦贝尔人才网上公布,未达到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需携带的证件、证明、相关规定要求等详细内容,提前在呼伦贝尔人才网上公告。

(二)在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在每个岗位笔试总成绩中由高到低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同一岗位因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所有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不足1:3比例的岗位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

(三)资格复审要求

1.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具体需提供材料请以资格复审时公告为准):

1)《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者须持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特别提示:学信网上无法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请于资格复审前一个月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颁发学历的高校所在省市教育部门进行学历认证,同时下载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招聘公告和《招聘岗位信息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列入编制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其他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

5)应聘项目人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旗市区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6)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择业期内(2021202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具的存放档案等证明,其档案应在报名开始日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或档案保管部门(证明开具日期应为报名开始日之后)。

2.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日期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领取《面试通知单》。未经呼伦贝尔市市直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重点审查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在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由用人单位电话通知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递补。1日内若出现3次以上未能电话联系上应聘人员的情况,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行递补。

5.资格复审及递补后,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

(三)应聘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在面试环节前进行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应聘人员需现场将指定的国家通用语言材料翻译为蒙古语言,成绩合格进入面试环节,不合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通过语言加试后,应聘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应聘人员在面试环节时只能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应聘其他岗位,面试可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也可用蒙古语言作答(应聘者须在资格复审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在面试通知书上注明),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四)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参加考试所在考场(同一试题、同一考官组)所有考试人员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无法计算平均成绩的,需达到60分的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公布成绩时应聘人员只能查询本人成绩信息。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招聘计划内同一岗位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并列人员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再另行加试确定(加试形式,由呼伦贝尔市市直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在呼伦贝尔人才网上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由呼伦贝尔市市直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须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通用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检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四)考察工作在体检完成后进行。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单位负责考察。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可以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考察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八、公示和聘用

(一)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呼伦贝尔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二)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三)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且人事档案通过审查的拟聘用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四)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2.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列入编制,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五)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六)在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出现未能联系上应聘人员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九、纪律和监督

(一)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者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

十、其他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招聘岗位信息表》中的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应聘。在此,提醒应聘人员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选择岗位和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落实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防控要求。建议考生考试期间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保持安全距离,随时做好手卫生,做好自我健康管理。

(四)本公告由呼伦贝尔市市直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五)相关咨询电话:

序号

主管部门

招聘单位

招聘单位政策咨询电话

1

呼伦贝尔市政府直属

呼伦贝尔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0470-8217104

2

呼伦贝尔广播电视台

0470-8256140

3

呼伦贝尔市呼伦湖水资源调配中心

0470-8357601

4

呼伦贝尔市供销服务中心

0470-8217239

5

扎兰屯职业学院

0470-3179053

6

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

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驻呼和浩特联络处

0471-4923248

7

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呼伦贝尔市经济社会研究院

0470-8217431

8

呼伦贝尔市商务局

呼伦贝尔市投资促进中心

0470-8216121

9

呼伦贝尔市教育局

内蒙古大兴安岭林业学校

0470-7228057

10

呼伦贝尔市教育事业发展中心

0470-8131018

11

呼伦贝尔市公安局

呼伦贝尔市公安局综合保障中心

0470-83116006514

12

呼伦贝尔市突发事件处置中心

13

呼伦贝尔市民政局

呼伦贝尔市社会福利院

0470-8208017

14

呼伦贝尔市儿童福利院

0470-8574758

15

呼伦贝尔市民政局综合保障中心

0470-8217194

16

呼伦贝尔市司法局

呼伦贝尔市法律援助中心

0470-8217960

17

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呼伦贝尔技师学院

0470-7209910

18

呼伦贝尔市人才服务和人事考试中心

0470-8254961

19

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保障中心

0470-8217825

20

呼伦贝尔市创业与职业技能评价指导中心

0470-8211555

21

呼伦贝尔市自然资源局

呼伦贝尔市自然资源保护与发展中心

0470-3101882

22

呼伦贝尔市国土空间规划研究中心

0470-8100515

23

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

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保护与发展中心

0470-8108093

24

呼伦贝尔市碳汇交易协调服务中心

25

呼伦贝尔市交通运输局

呼伦贝尔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0470-8558206

26

呼伦贝尔市公路通行费征收中心

0470-8223351

27

呼伦贝尔市交通运输局综合保障中心

0470-8226619

28

呼伦贝尔市水利局

呼伦贝尔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

0470-8212211

29

呼伦贝尔市水旱灾害防御技术中心

30

呼伦贝尔市水利局综合保障中心

31

呼伦贝尔市农牧局

呼伦贝尔市农牧技术推广中心

0470-8257007

32

呼伦贝尔市农牧局综合保障中心

0470-8230055

33

呼伦贝尔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呼伦贝尔博物院

0470-8105202

34

呼伦贝尔市图书馆

0470-8312677

35

呼伦贝尔市广播电视技术保障中心

0470-3992084

36

呼伦贝尔市文化旅游事业发展中心

0470-8105202

37

呼伦贝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内蒙古林业总医院

0470-7231603

38

呼伦贝尔市蒙医医院

0470-3566700

39

呼伦贝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呼伦贝尔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

0470-8217917

40

呼伦贝尔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41

呼伦贝尔市应急管理局

呼伦贝尔市应急综合服务中心

0470-8135076

42

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呼伦贝尔市国有资产事务服务中心

0470-8216774

43

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呼伦贝尔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0470-8668021

44

呼伦贝尔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

45

呼伦贝尔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

46

呼伦贝尔市体育局

内蒙古冰雪运动学校

0470-3107738

47

呼伦贝尔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0470-8217138

48

呼伦贝尔市林业和草原局

呼伦贝尔市林业和草原事业发展中心

0470-8295582

49

呼伦贝尔市林业和草原局综合保障中心

0470-8295562

50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林场

0470-8347165

51

呼伦贝尔市政务服务局

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470-8110308

52

呼伦贝尔市邮政管理局

呼伦贝尔市邮政快递业安全中心

0470-8225008

53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咨询电话

0470—8233725

0470—8246139

54

报名期间技术咨询电话

04708270899

55

报名期间监督举报电话

0470—8217853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呼伦贝尔市市直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320

附件1.2023年呼伦贝尔市市直事业单位综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78KB

附件2.《减免报考费申请表》.doc18.05KB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hlbe.gov.cn/News/show/1050916.html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上一篇:香港大学深圳医院万钧教授课题组2023年博士后招聘简章

下一篇: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2023年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注册/登录获取更多内容

获取验证码
城市招聘
热门职位
推荐企业
最新资讯
公招信息
安徽省望江县中医医院2024年赴高校公开招聘25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2024年自主招聘实施方案山西白求恩医院(山西医学科学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19名工作人员公告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2024年州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公告杭州市萧山区卫健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12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天津市滨海新区急救分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5名院前急救医师公告2024年海南琼海市校园招聘中小学教师37人公告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口腔科马净植教授课题组2024年公开招聘1名项目聘请制科研人员公告重庆市人民医院(重庆大学附属人民医院)2024年第二批次招聘6名工作人员公告辽宁省妇幼保健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浙江省余姚市人民医院医共体2024年第二次招聘38名编外人员简章黑龙江省逊克县乡镇卫生院2024年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公告贵州省锦屏县妇幼保健院2024年第三批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方案四川省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剩余岗位计划)福州市长乐区卫健系统2024年专项招聘83名医学类专业工作人员公告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2024年招聘2名工作人员启事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深汕中心医院2024年招聘2名工作人员启事江苏省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7名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内蒙古阿拉善盟2024年度预约引进58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四川省德阳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考试招聘532名工作人员公告四川省南充精神卫生中心(南充市第二人民医院、南充市老年医院)2024年引才公告广西防城港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春季招聘人才公告江苏省兴化市2024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3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重庆市合川区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127名工作人员公告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55名工作人员公告山东省莱州市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33名高层次人才简章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2024年4月招聘3名编外工作人员公告湖北省航空工业襄阳医院2024年春季公开招聘23名工作人员公告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眼科医院(山东省眼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和博士研究生工作岗位)简章黑龙江省大庆龙南医院2024年度引进31名人才公告
展开
客服
小程序
公众号
工具箱

专业

深耕医疗行业9年

精准

海量医疗行业人才

便捷

求职顾问一对一服务
登录/注册 密码登录
+86
获取验证码
我已阅读并同意《用户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