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医务院长
岗位职责:
1. 根据公司管理需求建立合规化、标准化、流程化、控制化、责任化的院政管理体系、服务管理体系、医务管理体系、合规管理体系、医师管理体系,集团统一化管理各地医疗美容机构。
2. 根据医美营销需求和服务管理需求,优化服务体系SOP,提升医美服务附加值。
3. 建立医疗美容运营和医务管理合规化标准体系,完善医疗售后服务体系,保障医美机构运营的安全与顾客医学治疗安全。
4. 建立软件体系的同时,参与医美事业部组织规划完成部门与人员的搭建,保障控制体系日常正常运行控制。
5. 参与医美营销,推进生美科美存量顾客转型医美消费的营销方案,优化改革各医美机构行政院长、护士长、咨询院长的工作配合,提高医美消费成交量。
6. 根据集团战略落地,筹建异地医美医院及门诊。
任职要求:
用人标准:
1.1500㎡以上医疗美容医院(非诊所/门诊)3年以上院长经验。
2. 有医美门诊、医院筹建主要负责人经验,能异地独立筹建医美医院。
3. 具备医院行政管理含资产管理、采购管理、环境设备管理、行为规范与服务管理等院政管理经验与经历。
4. 具备医院医务管理含医护管理、医务管理、院感管理、台账病例管理、医废管理等医院级合规标准化管理经验与经历。
5. 对于一至三级医美外科手术项目实施医务标准熟悉,有针剂线雕等轻医美项目运营管理经验。
6. 卫健委等主管上级部门的检查标准熟悉,日常检查处理与各类涉及违规与投诉的处理经验丰富。
7. 能适应江浙沪地区短期出差。
薪资待遇 2-5万具体面议
招聘总结经验:1、年龄30-45岁之前,能适应出差 2、颜值在线,高情商,高抗压力能力3、医务专业出身,非行政类管理经验。4、有很强的责任心,有事业心。
工作地址:
上海 上海 长宁 上海长宁区中山西路1055号Soho广场a座1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