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 在护士长的领导下和责任组长的指导下,对所分管的患者实行8h在班,24h负责制。
(2) 对所负责患者进行入院评估,健康宣教和出院指导。
(3) 正确执行医嘱,为患者提供及时的治疗、护理操作。
(4) 富有同情心,关心、爱护患者,了解患者的心理状态,做好心理护理,为患者提供优质护理服务。
(5) 指导患者掌握预防并发症和促进康复的自我护理措施, 使患者尽早恢复生活自理能力。
(6) 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参加危重者的抢救和护理,客观、准确、及时地做好护理记录。
(7) 协助并参加病区管理,为患者提供良好的休养环境。
任职要求:
形象好,气质佳,亲和力强,沟通能力强可以变更执业注册
从事医疗美容护理工作的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护士资格证,并经护士注册机关注册;
(二)具有两年以上护理工作经历;
(三)经过医疗美容护理专业培训或进修并合格,或从事医疗美容临床护理工作6个月以上。
工作地址:
吉林 长春 南关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与长春大街交汇处永长小区4号楼101室